這是一個絕無僅有的故事。
下課了,阿誌得趕回去,到附近的大戶人家幫忙打掃,給家裡貼補生活費用。回家的途中,還順便做資源回收,希望能多賺點錢。
這天阿誌在路邊撿到了一個袋子,裡面裝了好多首飾。阿誌趕著上工去,但又擔心丟掉的人著急,就在路邊等失主來尋了回去。
等了好一會兒,沒有等到著急尋物的人,倒是遇到了幫工家的夫人。夫人見到阿誌沒有上工,却在路邊逗留,走過來關心。
阿誌遇到了夫人,很有禮貌的打了招呼。回答夫人他所以在這邊的理由後,夫人把袋子拿了過去,看看是些什麼。
這一看,不得了,這不是自己丟掉的首飾嗎,怎會掉在這邊讓阿誌給撿了?
不假思索,一定是阿誌在打掃的時候偷拿了,今天拿出來銷贓,却讓自己給遇上了,只好編個謊說是自己撿的,今天得好好教訓這個說謊的小偷。
夫人臉色一變,大聲嚷嚷起來,這不是我丟掉的首飾嗎?你這個小偷,偷了東西還說謊,今天得好好的代你父母教訓教訓你。
不等阿誌辯駁,夫人拖著阿誌回到了家。消息很快的傳到阿誌家,阿誌的娘一會兒就到了。
雙方各執一詞,事情就鬧到了警察局。就承辦員警的了解,阿誌是乖巧孝順的小孩,應該不會偷東西,阿誌的母親也是溫婉嫻淑的人,孤兒寡母從未想佔人便宜,一定另有其人。
經過多日的查訪,終於確定是夫人的大公子偷的。他酒、賭、嫖樣樣來,那天酒醉,把從家裡偷來的首飾給弄丟了,因為是偷的,也不好嚷嚷。
誤會冤枉得以洗刷,阿誌母子並不要求任何名譽補償,鄰居們都笑阿誌母子傻。阿誌母子只說,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,絕無僅有的,不因財富而有差別。
聽完了阿玉的故事,阿美說,這個故事很普通,網路一查,類似的故事很多,並不符合老師的題目絕無僅有的限定。
阿玉不能認同,反駁說,他的故事,除了表達了每個人的獨特性,也如阿美的觀點,把絕無僅有表現了出來。
阿美請阿玉說清楚。
阿玉說,絕無僅有不是絕對沒有只有一個嗎?意思是有二個以上,對吧。那故事雷同就符合了要求,是嗎?
老師不禁拍手鼓掌,讚美了阿玉的故事把絕無僅有的雙重意義:絕無,僅有與絕「無僅有」表現了出來。
聽完老師的故事,我跟老師說,這故事不管有沒有被別人抄襲,絕對都是絕無僅有的故事。
又被老師白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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